昨下午丈母娘来了,她在开发区一小区照顾一个老太太,算是居家保姆吧。
昨天来了和俺妈说了件事,就是她工作的那个小区有个老头(丧偶)想找个农村六十左右的妇女(丧偶的那种),来照顾他,不登记,但是每个月给500元,吃住在一起。
俺丈母娘就爱搽拉这种事,一嗷嗷的做公交车来俺家,问俺妈俺村有没有那种妇女,说哎呀,上来生活好呀,天天吃鱼吃肉的,也不用干农活。
晚上下班回家,吃饭时丈母娘也说,我听了听,开始反驳。
我说,这家人真不要脸,来伺候他,一个月给500,打着结婚不登记的名堂,还不如实实在在的雇人家来,该3000就给3000,该5000就给5000,不想花这个钱,还想让人家伺候,登记怕惦记财产,这个可以理解。这是抓呼别人彪嘛。再说了伺候他不用陪他睡,这个可带好。等有病了,直接就撵人家走。等打起麻烦来找你呀?
俺丈母娘说。有病了男方就得给咋顾,我说,你说这话你自己都不能信
最后丈母娘走了,我和我妈说摆闲的没事瞎折腾,实在没事做明炸面鱼吧