烟台论坛-烟台社区

标题: 山东省司法厅,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违规行为惩戒工作规则 [打印本页]

作者: 烈日狂风    时间: 2024-2-8 00:56
标题: 山东省司法厅,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违规行为惩戒工作规则

第六条,在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违规行为查处过程中,应当充分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,陈述权,申辩权,质证权,救济权以及其它合法权益。

第三十四条,案件调查终结后,调查人员应当形成调查报告,调查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:

(一)案由;

(二)调查人和调查过程;

(三)经过调查确认的事实;

(四)证据目录;

(五)处理建议和依据;

(六)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。


作者: 烈日狂风    时间: 2024-2-8 10:31
神奇的是,连被投诉人的答复,答辩,我这个投诉人都不知道。我的投诉事项,他们有没有调查,我都不知道。
关于曲延兴的,司法局说是曲延兴的情况说明是内部文件。
关于唐晓鸣的,律师协会李广武主任说,因为唐晓鸣没有证据提交(没有反驳证据),所以交给我没有意义。
我的材料,我的证据,他们不给我收据。就这份收据,向烟台市律师协会要了一年多。然后,律师协会说,为了完整性,让我先给出一份清单,不然只能以现有的材料给我收据,我也同意了,然而还是不给收据。他们结案,只有一句,缺乏证据支持,投诉不成立。只能用***三个字形容。
其实,投诉曲延兴和唐晓鸣的重要事实和证根本没有发出来,和关于律师协会和司法局怎么办案的。发出来的只是一小部分。





欢迎光临 烟台论坛-烟台社区 (http://x.ytbbs.com/) Powered by Discuz! X3.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