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违约停水电物业败诉

上一篇 / 下一篇  2007-07-29 07:59:09 / 个人分类:物业案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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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山网讯(记者孙瑞红 通讯员杨新报道)买房时,房产商承诺:只要王先生买房便可免交两年物业费。王先生入住一年半后,物业公司却以他未交物业费为由停了他家的水和电。王先生起诉了物业公司,法院判决物业公司立即恢复王先生家的水和电,并赔偿王先生租金36250元。这是记者6月7日从新市区人民法院了解到的。

    据了解,2002年9月,王先生与一家房地产公司签订了《商品房买卖合同》,在乌市北京南路购买了一套房子。双方约定房产公司免除王先生入住两年的物业费。

    2003年2月11日王先生办理了入住手续。同年1月28日房产公司与一家公司签订物业管理委托合同,委托这家物业公司管理王先生所住大厦的物业。2004年8月,王先生家突然停水停电,一问物业公司才知道是因没交物业费。王先生多次与物业公司协商无果,一家人只好租房住,时间长达两年半,房租为36250元。

    无奈之下,王先生将物业公司告上了法庭。物业公司却说他们从未停过王先生家的水和电,王先生也并未在外租房。

    法院查明,王先生提供的证人证言、租房协议、租金收据都证明王先生所说是事实,在王先生提起诉讼后一星期内物业公司恢复了供水。

    法院认为,物业公司的行为侵害了王先生的居住使用权,遂作出了上述判决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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情感2的个人空间 引用 删除 情感2   /   2007-08-21 13:03:58
说句实在话,王先生太老实了吧,两年以后才想到法庭啊,真晕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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