防火责任书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、《机关、团体、企业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》(公安部61号令)、《山东省消防条例》的有关规定, 为我单位(专柜)防火责任人。按照市政府对消防工作的要求,落实“谁主管,谁负责”的原则,全面落实单位内部的各项防火工作,确保富豪国际购物中心的安全运营,为商场经营创造良好的条件。
铺位号:
名 称:
责任人:
职 务:
总经理(店长)
年 月 日
(注:本责任书一式三份,烟台市公安消防总队、管理公司、责任人各执一份)
防火责任人防火工作目标责任
根据中央、市政府对消防安全工作的目标责任要求,进一步贯彻和落实“谁主管,谁负责”的工作原则。按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的要求,决定我单位(专柜) 同志为内部的防火责任人,全面落实部门所有消防安全管理工作。
一、 责任目标
《机关、团体、企业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》(公安部61号令条文):
第六条 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:
(一) 贯彻执行消防法规,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,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;
(二) 将消防工作于本单位的生产、科研、经营、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,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;
(三) 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;
(四) 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,批准实施消防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;
(五) 组织防火检查,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,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;
(六) 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、义务消防队;
(七) 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,并实施演练。
第七条 单位可以根据需要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,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单位的消防安全负责人负责,实施和组织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:
(一) 拟定年度消防工作计划,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;
(二) 组织制定消防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;
(三) 拟定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。
(四) 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;
(五) 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、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,确保其完好有效,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畅通;
(六) 组织管理专职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;
(七) 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、技能的宣传和培训,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;
(八) 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。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,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。未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单位,前款规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。
二、工作任务
1. 认真贯彻执行政府有关消防工作的方针、政策和指示,遵守消防安全法规。在管理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,组织开展消防工作,完成具体的防火任务,做到消防工作与经营同计划、同布置、同总结、同评比。
2. 组织本单位(专柜)员工学习和落实防火责任管理制度,落实各项防火安全措施,督促落实岗位防火责任制度,经常开展防火安全检查。
3. 经常开展对单位(专柜)员工的防火安全教育和消防安全常识的学习。